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,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和民政部门共下拨医疗救助资金1200多万元,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五保户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,资助5万多人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。
据了解,医疗救助主要保障住院救助和慢性病日常救助。其中,对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
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,治疗费在5000元以内的,按40%的比例进行救助,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50%进行救助。农村五保户对象、城市“三无”对象患病住院治疗经医院认定治愈的费用,对医疗保险部门报销后个人所负担的部分全部报销。(记者
云 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