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“10.11”伤害致死案短期内因为“警察打人”这一概念
,迅速的火遍网络及全国各大媒体,从最初的举国谴责警察,到动用人肉搜索后开始同情警察质疑死者,再到现在的两派分立,争吵不休,全国的网民都倾注了太多的热情。但是,这个案件真的有那么特殊么?有那样的吸引眼球么?
说句不好听的话,从全国面积来看,每天都会发生打架时间,也一定会经常发生打死人的事件。其余的事件,一般很少看到报道,偶然有报道了,也最多是当地媒体作为花边新闻插个缝子的寥寥数语,但是为什么到了这个事件上,却能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呢?
没有别的原因,只因为事件的主人公是警察,只因为受害人具有说不清楚的特殊身份。
我不相信网上所谓的视频一定真实,但是我认为,在这个事件中,死者耍横是一定的,警察打人也是千真万确。双方的暴力冲突,如果不是因为一方是警察,那么也就是所谓的混混殴斗,很难引起人们关注的。
看看死者比较清晰的身份:体院大学生,1.92高。
结合事件发生的背景:一帮同学去酒吧买醉。
事情其实很清楚,无论这个死者是否有更婆娑迷离的背景身份,其在这个事件中本身就扮演了一个自持身高马大、天王老子也不怕的打手形象,不过不幸的是他没有碰见一般的老百姓使其淫威得逞,却偏偏撞见了更是天王老子都不怕的警察身上,天王老子碰上天王老子,那还不是不死不休?
试想一下,如果那几个与死者发生冲突的,不是有身手的警察,而仅仅是一般的老百姓,最后死的又会是谁?除了老百姓还是老百姓。
从这个角度上看,与其刻意寻找这个案件的背后所谓背景,还不如全民讨论下,大学生,特别是体育类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教育来的实际。
现在大学生特别是体育类大学生素质低,很多人都知道,只要有体育专业或者体育院校的地方,一般的霸主都是这些学习体育的学生,上学时候欺负非体育专业一般学生是家常便饭,走向工作岗位后经常能镇住单位的一般恶人,即使不工作,在社会上也能迅速的拉帮结派,做些违法乱纪的勾当。所以,社会上才有对其“四肢发达、头脑简单”的称谓。
而警察呢,现在更多的是毕业于警校多点,警校呢,也更多的是从强健身体的角度从事专业教育,所以有许多的警察最后也是如同体院毕业学生一样,斗狠有余、稳健不足。所以经常会在冲动的时候做出不理智的举动。
本次事件的背景恰恰印证了这一点:双方都是在酒吧相遇,从偶然的误会引发了斗殴的开始,在酒精的刺激下逐渐都丧失理智,最终酿成的结果就是:
在外人看来,酒吧又在混混斗殴了。你有你的兄弟,我有我的哥们,你说你个子高,我有我力气大,你能下手狠,我就动手毒。除去彼此的身份,那一点不是混混的斗殴事件呢?
在这里,我不是谴责那个死去的学生,毕竟死者为大,但是说心里话,有点同情那些警察了。在正常情况下,这样的恶行斗殴事件也许他们也经常出警,经常处理,却没有引起任何的社会关注,现在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,却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。在全国舆论的监督下,估计这几个警察一辈子的前途就完蛋了。
我是绝对很难同情那死去的学生的,包括他们一起的同学,因为没有日常养成的好勇斗狠性格,能够让事件演化成最后的悲剧么?
所以,希望现在的舆论还是停息关于对这个事件的讨论,更多讲目光的焦点集中在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提高上,只有真正的讲社会和谐思想普及,才能避免这样恶性事件的继续发生。